晋跆协【2024】16号 签发人:张永强
关于举办
2024年全国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山西站)
暨山西省跆拳道俱乐部联赛总决赛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跆拳道协会《关于公布全国跆拳道俱乐部联赛竞赛计划的通知》(中跆协字【2024】49号文件)及山西省跆拳道协会关于2024年山西省跆拳道俱乐部联赛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8月10-12日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举办“2024年全国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山西站)暨山西省跆拳道俱乐部联赛总决赛”,现将下发该比赛规程(见附件),请各参赛单位积极组织,加强赛前训练。
本页无正文。
山西省跆拳道协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2024年全国跆拳道俱乐部联赛(山西站)
暨山西省跆拳道俱乐部联赛总决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山西省重竞技运动中心
山西省跆拳道协会
晋中市体育局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新跆联(无锡)赛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盛世星火体育俱乐部
山西悦智达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赛事运营单位:太原星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8月10至12日
(二)举办地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三、参赛资格
(一)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须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参赛单位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注册有效的专业性团体会员单位
(三)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有效个人会员
四、项目设置
(一)年龄设置
幼儿乙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4周岁)
幼儿甲组: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5周岁)
儿童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6-7周岁)
少儿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8-9周岁)
少年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10-11周岁)
青少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12-14周岁)
青年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5-17周岁)
(二)品势
1.项目设置
运动员 |
性别 |
儿童 6-7周岁 |
少儿 8-9周岁 |
少年 10-11周岁 |
青少年 12-14周岁 |
青年 15-17周岁 |
|
传统 品势 |
个人 |
分男/女 |
1/1 |
1/1 |
1/1 |
1/1 |
1/1 |
混双 |
1男1女 |
/ |
2 |
2 |
2 |
2 |
|
团体 |
男3/女3 |
3/3 |
3/3 |
3/3 |
3/3 |
||
自由 品势 |
个人 |
分男/女 |
/ |
1/1 |
1/1 |
||
混双 |
1男1女 |
2 |
2 |
||||
混团 |
2男3女/3男2女 |
5+1(替补) |
2.比赛内容
传统品势
项目设置 |
组别 |
传统品势内容 |
个人 / 混双 / 团体 |
儿童组(6-7周岁)仅设置个人品势 |
太极3,4,5章 |
少儿组(8-9周岁) |
太极4,5,6,7章 |
|
少年组(10-11周岁) |
太极6,7,8章 |
|
青少组(12-14周岁) |
太极8章,高丽 |
|
青年组(15-17周岁) |
高丽,金刚,太白 |
自由品势
项目设置 |
自由品势 |
|
个人 |
12至17周岁 |
运动员应展示基于跆拳道技术的自由品势,配有音乐和舞蹈元素。表演的技术必须在跆拳道的范围之内。 技术会前须提交自由品势计划书。 |
混双 |
||
混团 |
3.说明
自由品势比赛是指以跆拳道技术为基础,融合音乐、舞蹈艺术进行编排后形成的具备独特风格的品势。按照世跆联(WT)品势规则规定,自创品势需遵循以下原则:
(1)品势路线:自行编排确定;
(2)品势要求:每套自创品势须包含20-24组品势动作(即20-24poom),每组不得超过5个动作;
(3)技术要求:每套自创品均应包含跆拳道进攻和防守技术,其中60%为腿部技术,40%为手部技术;所有技术动作应当是在跆拳道技术范围内,自创品势的技术解释权归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
(4)音乐为伴奏,不得含有歌词内容,须在技术会议前提交组委会审定。
(二)竞技
1.竞赛级别设置
青年组:
男子 |
-39kg |
-43kg |
-47kg |
-51kg |
-55kg |
-59kg |
-63kg |
-67kg |
-71kg |
-75kg |
+75kg |
女子 |
-37kg |
-41kg |
-45kg |
-49kg |
-53kg |
-57kg |
-61kg |
-65kg |
-69kg |
-73kg |
+73kg |
青少组:
男子 |
-38kg |
-42kg |
-46kg |
-50kg |
-54kg |
-58kg |
-62kg |
-66kg |
-70kg |
-74kg |
+74kg |
女子 |
-36kg |
-40kg |
-44kg |
-48kg |
-52kg |
-56kg |
-60kg |
-64kg |
-68kg |
-72kg |
+72kg |
少年组:
男子 |
-25kg |
-28kg |
-31kg |
-34kg |
-37kg |
-40kg |
-43kg |
-46kg |
-49kg |
-52kg |
+52kg |
女子 |
-23kg |
-26kg |
-29kg |
-32kg |
-35kg |
-38kg |
-41kg |
-44kg |
-47kg |
-50kg |
+50kg |
少儿组:
男子 |
-24kg |
-26kg |
-28kg |
-30kg |
-32kg |
-34kg |
-36kg |
-38kg |
-40kg |
-42kg |
+42kg |
女子 |
-21kg |
-23kg |
-25kg |
-27kg |
-29kg |
-31kg |
-33kg |
-35kg |
-37kg |
-39kg |
+39kg |
儿童组:
男子 |
-20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30kg |
-32kg |
-34kg |
-36kg |
-38kg |
+38kg |
女子 |
-17kg |
-19kg |
-21kg |
-23kg |
-25kg |
-27kg |
-29kg |
-31kg |
-33kg |
-35kg |
+35kg |
幼儿甲组:
男子 |
-14kg |
-16kg |
-18kg |
-20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30kg |
-32kg |
+32kg |
女子 |
-14kg |
-16kg |
-18kg |
-20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30kg |
-32kg |
+32kg |
*儿童组和少儿组的最低级别参赛体重下限不超过3kg;
2.参赛人数限制:每个级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人参赛。
(三)击破
1.击破分为正拳击破和手刀击破
(1)正拳击破的使用部位是食指和中指的前端部分;正拳击破需为正拳向下或垂直正拳击破;
(2)手刀击破的使用部位是小拇指第一指关节侧面手腕侧面之间的部位。
2.技术规范:
(1)选手在应用技术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脚可以离地;
(2)击破时的站立方向可以自由选择;
(3)为了防止选手的拳头受伤,可以在击破物上方放置竞赛本部提供的保护物,但选手的拳头部位不可附着任何物品。
(四)跆拳道舞
仅作为表演项目,分站赛及大区赛可根据赛区情况设置
分组 |
儿童组 6-7周岁 |
少儿 8-9周岁 |
少年 10-11周岁 |
青少年 12-14周岁 |
青年 15-17周岁 |
跆拳道舞1组 |
? |
|
|||
跆拳道舞2组 |
|
? |
五、竞赛办法
(一)品势:
1.分设传统品势、自由品势;
2.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品势竞赛规则;
3.竞赛时长:
(1)传统品势:个人、混双及团体比赛竞赛限90秒以内;
(2)自由品势:个人、混双及混合团体竞赛限90至100秒;
(3)第一套和第二套品势间隔时间最少30秒。
4.比赛采用排位赛制,竞赛品势的选择将在赛前技术会议抽签决定。
(二)竞技:
1.执行经中国跆协审定的竞技竞赛规则(三局优胜制);
2.竞赛时长:
(1)儿童组比赛,每局1分钟,局间休息30秒;
(2)少儿组及少年组比赛,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3)青少组及青年组比赛,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三)击破:
1.正拳击破指从一定的高度对放置在击破台上的击破物用拳垂直击打的击破技术;手刀击破指从一定的高度对放置在击破台上的击破物用手刀垂直击打的击破技术;
2.晋级依据:以同年龄组排位为依据,时间20秒以内完成为准;
3.选手候场时决定要击破的击破物数量并提出申报;击破物为组委会认证的击破物。
1.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人数限5-9人参赛。采用即时计分排位赛制;
2.每支竞赛队伍每个组别限报 1 组;每套动作时间不得低于1分30秒,不得超过3分30秒;
3.比赛音频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参赛队+参赛组别,技术会议前提交竞赛音乐文件,比赛时自带备份文件;
4.整套动作编排中中应包含不低于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 可以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须在技术会前,以文字形式报组委会核准;
5.提倡并支持以积极向上、健康为前提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参赛选手可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相关内容须在赛前以文字形式提交设计图样和需求,经组委会审定同意;
6.舞蹈音乐为伴奏,不得含有歌词内容,须在技术会议前提交组委会审定;
7.跆拳舞比赛时,教练员与运动员一并入场。
六、积分排名及奖项设置
(一)团体总分
1.计分所获成绩须为正式比赛项目,且参赛人数满足8人以上(含8人要求);
2.各参赛单位满足要求人员所获成绩积分总和为团体总分;
3.竞赛成绩前八名分值,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项目按18/14/10/8/6/4/2计入团体总分;如项目名次并列第三/五名,则取平均值计入;各大区赛分值在此基础上增加0.5倍。
(二)奖项设置
1.赛会奖项
(1)设“优秀赛区”奖,由中国跆拳道协会评出;
(2)大区赛及总决赛设“优秀裁判员奖”,由中国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评出,并颁发荣誉证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牌匾。
2.成绩奖项
(1)各项取得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2)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
(3)分站赛其他奖项由各赛区组委会报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
1.个人入围资格:分站赛前三名、大区赛前四名;
2.额外奖励资格:各大区赛团体总分前3名单位,可在总决赛阶段在已获得参赛资格项目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参赛名额;
3.表演资格:分站赛、大区赛如跆拳道舞设项,可推荐1支队伍,经协会审定后,参加总决赛开闭幕式表演。
七、技术官员
(一)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 、仲裁和裁判员等)由中国跆拳道协会审核、确定。
1.分站赛技术官员原则上从承办地选调技术官员;
2.大区赛技术官员原则上技术代表、裁判长和仲裁主任中国跆拳道协选派,其他技术官员由从承办地自行选调;
3.总决赛技术官员由中国跆拳道协会统一选调。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承办地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八、器材装备及保险
(一)比赛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竞赛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竞技电子护具系统(PSS)、成绩处理系统(OVR);总决赛竞技项目将使用即时录像审议系统(IVR);
(二)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运动员领奖时须着装整洁,穿着道服或运动服;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正装;
(三)竞技运动员参赛自备电子脚套、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参赛装备;品势运动员须穿着符合竞赛规则组别要求的品势道服参赛;
(四)各代表队可冠名赞助单位,在秩序册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格式为“XXXXX队”,请在提交报名信息是备注有关信息。
九、经费
(一)参赛人员差旅、食宿费用自理,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指定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宾馆或招待所,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事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保险:赛事承办单位将为所有参赛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购买保险,保险条款须涵盖本运动项目;
(三)其他费用由承办地组委会以补充通知另文告知。
十、奖励机制
为体现协会服务会员的宗旨,结合赛事开展落到实处的会员服务,开展提升会员服务,发挥赛事引领作用,总决赛奖励将参照中国跆拳道协会段位管理办法,具体分为荣誉奖励、技术水平奖励。具体如下:
(一)荣誉奖励:分为优秀赛区、优秀组织单位,其中优秀赛区指承办单位,优秀组织单位为省级跆协,获奖者享有年底优先评优资格;优秀承办单位与组织单位不重复参加评选;
(二)段(品)位奖励:为青年组、青少年、少年组的竞技、品势类项目各组别第一名授予中国跆协段(品)位,如获奖者已持有段(品)位,则晋升一级,最高至三段(品),由中国跆协颁发证书;
(本条款解释权归中国跆拳道协会会员部)
(三)俱乐部评优:总决赛积分前10名、大区赛积分前5名、分站赛第1名的俱乐部(道馆)将入围2024年全国俱乐部联赛优秀道馆评选,获奖单位将被授予荣誉证书。
十一、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规定
(一)比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竞赛管理工作和治理赛风赛纪的有关规定;
(二)各运动队须遵守体育道德规范和竞赛规则,参赛者不得无故弃权;
(三)若运动队在赛区出现违背赛风赛纪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赛分站及后续赛事规程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事项,由各分赛区以本规程为基础制定,报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
加强赛事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竞赛氛围,积极开展赛事直播、新闻报道等工作。
严格执行赛事举办地属地关于大型活动举办的各项相关要求,承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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